旗山分局美濃分駐所轄內一名42歲沈姓女子,3月1日早上7時許涉嫌侵入美濃區一處民宅,竊取鄭姓屋主過年的紅包袋,內有新臺幣1萬元,美濃所警方獲報後,當日上午近9時即將沈姓犯嫌查獲到案。
鄭民表示遭竊的紅包是他的小兒子在春節時包給他的孝心,過年期間都捨不得花用,沒想到就遭到宵小竊取,讓他憤恨難平。美濃所所長林志南、警員吳俊德據報後到現場勘查,立即調閱附近監視器並查訪左鄰右舍,根據現場跡證研判,居住在轄內之沈姓女慣竊涉嫌重大,林所長二人隨即前往沈嫌住處查訪。
警方詢問沈姓竊嫌時,她仍堅決否認涉案,加上調閱之影像竊嫌穿著與沈嫌穿著特徵明顯不同,惟林所長眼尖發現竊嫌正在洗衣服,遂要求其將洗衣機打開讓警方查看,果不其然在洗衣機內發現沈嫌作案時所穿著之衣物,原來沈嫌之前作案時,屢屢因為做案完未變裝而遭警查獲,想說變裝一次看看是否能逃過警方法眼,然而還是法網恢恢。沈嫌自知已無法掩蓋罪行,因此主動交付竊取的現金1萬元,並坦承犯行,經警方詢問後依竊盜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。
旗山分局表示,住宅竊盜影響民眾心理及社區安全甚鉅,警方在短短的兩個小時內就把竊嫌查獲,呼籲宵小勿以惡小而為之,讓自己身陷囹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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