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警察局打擊詐欺情資研析小組彙整分析假投資詐欺案件資料,得知有數名被害人於通訊軟體Line遭他人加入投資群組,並誆稱有老師可幫忙代操股票獲利,被害人見群組內所報明牌均有獲利,即不疑有他,自112年11月至113年1月期間陸續匯款新臺幣1,400餘萬元進行股票投資,惟被害人欲將獲利出金時,卻遲遲無法收到獲利款項,被害人方驚覺遭詐騙,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遂與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、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、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,並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。
案經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發現,該集團以林姓兄妹為首,於臺南市東區創設虛擬貨幣交易公司,並以該處為詐欺洗錢之據點,招攬數名親友作為自願性人頭帳戶及車手,並透過虛擬貨幣交易平台,以創造對話紀錄營造從事虛擬貨幣買、賣之假象,企圖掩飾詐欺洗錢之犯行,全案歷經數月偵辦,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,在臺南市、高雄市、臺北市及嘉義縣等地執行3波查緝行動,查獲林嫌等19人,並查扣新臺幣100餘萬元、電腦(含主機)6臺、手機23支、幣商公司營運資料1批等證物,全案依刑法詐欺罪、洗錢防制法等罪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。
立法院日前已三讀通過「打詐新四法」,行政院則預計在114年施行「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.0版」,以「強化防詐作為、打擊詐欺集團、保護犯罪被害」三大重點為主軸,刑事警察局呼籲,投資應透過合法且正當之管道賺取合理利潤,高獲利必定伴隨高風險,聽到「保證獲利」、「穩賺不賠」必定是詐騙,應審慎思考與評估,如有疑似詐騙電話或訊息之相關疑問,可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,或就近前往派出所進行查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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